罗瑟·里夫斯(RosserReeves)是广告界的另一位杰出人物,他认为:
广告代理商能够促使客户对他们的产品做出改变和改进。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已经做到了这一点。??30年前,一位伟大的广告界人士曾说过:“一件天才的产品比一支天才的笔更有威力。”他的话真是一针见血!这绝不是一条次选的道路,而通常是一条迈向未来的首选而最佳的道路。
在我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我曾经研究过对我的客户的品牌所进行的上百次盲式产品测验的得分报告。在研究中,我发现,
通常情况下,对不同的品牌,,我或者我的同事还从来没有看到人们曾期望过别的什么。我在第2章中给出了一对这种测试的结果。这一测验来自一个加工食品市场。在此测验中,人们对不同品牌感觉的味道不同。其原因有些是由不同的原料和不同的加工程序引起的,但也有一些是由于某些生产商拥有一流的运输系统,从而能够把更新鲜的存货发运给零售商引起的。12
虽然我在此引用了一些有根据的观点及证据,但我不得不遗憾地看到,“人为”产品差别的观点13在学术界仍然根深蒂固,以至于这种观点和其他与之相关的概念将会继续在产品宣传品中被大肆渲染。然而,大量研究使我确信,品牌间功能上的差异对包装类商品同其对其他类商品一样,都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可能更重要些。因为,由于寡头垄断竞争步伐的加快,这类市场中将存在相对更多的竞争性品牌。
顺便说一下,我们期待“包装雷同商品”学派的支持者们能让他们的假设接受实践的检证,并发表他们的证据,这应该是一个合理的要求。如果其存在证据的话,那么,这无疑将表明消费者是傻子,或至少表明消费者对各种品牌所明确表达的偏好是以变化莫测、任性草率的思考为基础的。根据我最详细观察,还不曾有人提出这类证据以供人们评价。